一、負責驗收、保管體育器材,防止丟失、損壞。二、負責建立體育器材實物總帳,每學期清理體育器材。三、負責體育課及課外訓練所需器材管理使用,嚴格執行器材使用借還制度。四、負責追查丟失或人為損壞體育器材的借用者,按質估價并索賠。如遇本人無法處理之情況,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。五、保持體育器材室內整潔、衛生、有序,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霉蛀工作。六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,確保體育課教學正常進行。
舒 城 一 中2010年2月